号: 003187210/201708-21904 信息分类: 负责人解读
发布机构: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
成文日期: 2017-08-10 发布日期: 2017-08-10 16:55
文  号: 性: 有效
生效时间: 废止时间: 暂无
名  称: 【领导解读】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、局长史耘: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(暂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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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领导解读】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、局长史耘: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(暂行)

来源: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: 发表时间:2017-08-10 16:55 编辑:交通局

近日,中国竞彩网办公室印发了《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(暂行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。为做好《实施细则》的贯彻落实工作,史耘局长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:

一、《实施细则》出台背景

宿州传统巡游出租汽车,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,在方便群众出行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。同时,也存在“打的难”、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,社会对出租汽车服务总体满意度不高,迫切需要对出租汽车管理体制机制进行改革,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。2014年7月以来,网约车新业态迅猛发展,在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更加快捷、舒适、精细化服务的同时,也因其无序发展和不公平竞争,导致传统出租汽车营收下降、空驶率提高,省内外一些城市连续出现新老业态冲突事件,影响行业及社会稳定。行业各方和社会各界都希望政府尽快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,明确管理政策和规范思路,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,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,保障各方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
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、交通运输部、省政府中国竞彩网深化出租汽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的要求,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,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(以下简称网约车)经营服务行为,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。2016年7月27日,交通运输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商务部、工商总局、质检总局、国家网信办联合颁布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。要求各城市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,结合当地实际,在运力规模、价格机制、经营期限、车辆和驾驶员准入条件等方面制定具体落地措施。目前省内已有合肥、淮南、黄山、安庆、蚌埠、六安、淮北、铜陵、芜湖等9市发布实施。

二、《实施细则》主要内容

根据国家、省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章,结合宿州出租汽车行业实际情况,就我市网约车行业管理明确以下具体规定:

我市网约车运力规模由市场调节,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,在市场调节失效时,政府可以对网约车的数量和价格实行临时管控。

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,并在服务所在地范围内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具有《营业执照》的分支机构。网约车车型档次不低于当地巡游车标准,燃油(气)车辆排量不小于1.6L,车辆轴距不小于2600mm。纯电动车辆轴距不小于2550mm;驾驶员应具有服务所在地户籍或者居住证,持有C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,驾龄满3年。

三、具体政策解读

1、是否实行数量管控?

凡具备许可条件的网约车平台公司,均可在本市申请注册公司从事网约车平台服务。

凡具备许可条件的经营者或个人,均可申请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,具体许可方式由出租汽车主管部门确定。获得许可后,车辆应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,并发放《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。

网约车不实行数量管控,经营许可实行无偿有期限,实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。

2、是否实行价格管制?

按照网约车“高品质服务、差异化经营”的市场定位和禁止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规定,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,但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扰乱市场秩序,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。

3、网约车如何计程计价?

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,具体标准由网约车平台公司合理确定,实行明码标价,并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。

4、是否允许转包或聘用代班驾驶员?

网约车不得转包,承包驾驶员或车主必须直接参加劳动,不得聘用副班驾驶员,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。

5、退出网约车经营怎么办?

退出网约车经营的,由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依法注销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,并通过信息交换系统将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反馈,公安机关核验后变更车辆使用性质。

6、网约车是否可以异地经营?

网约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经营活动,其经营路线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。

7、如何避免网约车巡游揽客?

网约车应在允许停车地点等候乘客,不得巡游揽客,不得在机场、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者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。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,擅自巡游揽客的,按照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,处以人民币5000至20000元罚款。对情节严重的,吊销其网约车经营许可证。

8、网约车驾驶员如何管理?

建立网约车驾驶员许可制度,驾驶员应取得《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方可上岗。平台公司承担网约车驾驶员的管理责任。

9、如何保证网约车与驾驶员“人、证、车”合一?

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建立相应管理监督体制,车辆应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卫星定位装置、应急报警装置和其他信息化终端,对车辆运行和服务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。对于驾驶员发生侵害乘客利益、扰乱营运秩序的行为,平台公司可以采取暂停承载业务、注销平台注册等处理措施。

10、出租汽车主管部门如何加强监管?

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设完善政府监管平台,实现与网约车平台信息共享。共享信息应当包括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、服务质量以及乘客评价信息等。网约车平台应当建立对网约车营运行为实时监控设施,并根据主管部门需要,提供相关信息,拒不提供的,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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